各等砝碼需經(jīng)**廠檢驗部門按本標準第1.3.1;2.1~2.5;2.6~2.10條的規(guī)定逐個進行檢驗,合格后提出申請由計量部門或其**單位檢定合格,1~2等砝碼**需由計量部門檢定,取得合格證明文件后才能出廠。但計量部門對2等砝碼的檢定應能****周期的正常進行。
按本標準第1.3.1條規(guī)定進行砝碼質(zhì)量允差檢定,允差范圍應符合表l的規(guī)定,檢定方法按砝碼**檢定規(guī)程JJG 99—81《砝碼》的要求進行。
有關l~2等砝碼的試制和**以及l(fā)等砝碼的統(tǒng)一編號按**計量管理條例進行。
接本標準第2.2條的規(guī)定.每批材料在投產(chǎn)前繕須送往計量部門或其委托的單位測定其密度,并將測定結果填入合格檢定**。
按本標準第2.1;2.3;2.4;2.5~2.10條的規(guī)定用目力檢查。
按本標準第2.6, 2.7條的規(guī)定,對鍍層,漆層進行如下的檢查。
檢驗前,用清潔的軟布或棉紗揩去試樣表面的油污。
檢驗時,應按下列條件進行目力觀察。
a.試樣放置于無反光的白色平臺上或無反射光線的白色**光下;
b.照度為200~3001x(相當于距40W日光燈500mm處的照度);
c.試樣表面與肉眼的距離不小于350mm。
按本標準第2.8條的規(guī)定,用光潔度樣板以目力檢驗或用于涉顯微鏡檢驗。
按本標準第2.9條的規(guī)定,將砝碼先后置于低溫箱和干燥箱內(nèi),分別在- 50±5℃和50±5℃的條件下各存放六小時,然后檢定,結果應符合2.9條的規(guī)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