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安全用水、用電制度
1、儀器設備在使用過程中,如發(fā)生異常情況應立即斷電檢查原因,修復后才能使用,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實驗室主任處理。
2、使用電器時,不能用濕手、濕物接觸電器開關,儀器設備不使用或下班時,應拉閘斷電(需連續(xù)使用者除外)。
3、用電設備應按規(guī)定與漏電保護器連接。
4、電線路接頭、斷頭必須用絕緣膠布包扎好。
5、定期檢查電器線路的完好情況。
6、水龍頭用后必須關緊,停水時不得將龍頭打開待水,以免造成隱患。
7、不準往水槽內傾倒細屑、茶葉渣等雜物以免堵塞下水管。
8、試驗完畢,離開工作室前應檢查水電開關是否關好。
二、防火、防盜制度
1、加強安全教育,提高安全意識,平時要注意偶然著火及化學試驗可能起火的因素,定期檢查加熱電器連接導線、控制器是否完好,放置是否符合放火要求。
2、針對情況準備干粉滅火器、泡沫滅火器、濕抹布。試驗人員應了解滅火器性能,使用方法,注意事項并定期檢查。
3、易燃易爆物品的數(shù)量,以滿足檢測需要為準,化學室內不得大量儲存。儲存處應陰涼、通風、干燥。儲存架應為不易燃物品,儲存室由專人加鎖管理。
4、檢測過程中,要充分了解被加熱對象,操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。
5、發(fā)生火災,分別按下列情況處理:
1)電器設備失火,應立即切斷電源,用干粉滅火器滅火。
2)化學藥品失火可用干粉滅火器或濕布滅火。已釀成火災,應立即報警,同時組織搶救。
3)下班后與節(jié)假日,應關好門窗,防止被盜。
4)新到實驗室工作人員,必須進行安全防火知識教育及消防器材使用訓練。
6、成立義務消防隊,明確負責人和成 員。
三、化學藥品及易燃、易爆、有毒類重要物品的管理制度
1、化學藥品及易燃、易爆、有毒類重要物品儲存分類
a易爆物品:梯恩梯、硝酸、硝銨、迭氮化物等;
b氧化劑:堿金屬和氯酸鹽、硝酸鹽、過氧化物、高錳酸鉀等;
c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:液氮、液氨、氯化甲烷、氧氣、氖、氬、氦、氫氣等;
d易燃物品:黃磷、硝化物等,凡閃電小于45℃的物品;
e有毒物品:氰化鉀、氰化鈉、亞硫酸、有機磷、有機物、氟硫酸鈉、四氯化碳、三氯二稀、水銀等;
f腐蝕性物品:硝酸、發(fā)煙硫酸、三氯化磷、蟻酸、乙酰氯、乙酰溴、氫、氧化鉀、氫氧化鈉、甲醛、焦油酸等;
g放射性物品:銫137、镅241/鈹、鈷60、獨居石、硝酸釷等;
2、以上多種藥品和物品應按有關規(guī)定分類存放于藥品室中,由實驗室主任指定專人保管。保管人員應了解其性質及保管方法。
3、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應嚴格按消防條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存放藥品之間應保持一定距離,房間應陰涼、通風、干燥,并配備必要的防火器材。
4、貴重、劇毒物品應由專人用保險柜加鎖保管,并有使用記錄。
5、劇毒物品使用后,不得隨意排放,應放入廢液桶中,按要求集中進行解毒處理,達標后方可排放。
6、貴重物品使用后的殘渣盡量回收。
7、不同性質的廢液,不能放入同一廢液缸(桶)中。
8、上述分類藥品、物品的購進、取用必須登記,定期清理。
四、化學試驗意外事故防止及處理辦法
1、試驗人員應充分了解化學試劑的物理、化學性質,試驗時,精力必須高度集中。
5、接觸有毒物品時,必須按規(guī)定穿戴防護用品。
3、稀釋溶液時必須將比重大的溶液倒入比重小的溶液中,并注意攪拌。
4、打開有揮發(fā)性氣體的試劑瓶或進行產(chǎn)生揮發(fā)性氣體的化學試驗時,應在通風櫥內操作。
5、酸、堿廢液必須分別存放,經(jīng)處理達標后方能排放。對能產(chǎn)生有毒氣體的物質,不得隨意倒入廢液桶中,須單獨存放,解毒處理達標后方能排放。
6、如不慎發(fā)生中毒、燒傷,立即送醫(yī)院治療。
7、如不慎失火,按防火制度中規(guī)定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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